一、办理方式有两种:
1、直接去登报办理地。
2、可以电话联系,传真资料办理。
二、登报,意思是将事实或意见(包括诗文等百)在报纸上发表。
登报效力:一般要求在市级以上或者相关部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行的上刊登才有具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无效的。具体操作流程是在(所在地、开户行、派出所、工商局等)等相关部门申报,开具登报,同时在报纸上刊登挂失。
如果是対公的,需要丢失本身的复印件,以及法人百。到了报社,验证身份资料后,会给一份表格,让填固定格式的遗失信息,也就是登报声明的内容。注意填写正确。
登报后,可以在报纸上找到相关内容,拿着报度纸就可以到相应的机关单位补件了。
登报主要有两个目的:以较广泛的传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示声明内容;对该被丢失在公示后被人使用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承担责任。因此,刊登遗失申明应该及早办理。